第1370章 给曹操找个手下
周洋的这种介绍是没问题的,在古代介绍自己的家人跟现代人介绍不一样。
像现代人介绍自己的老婆孩子,他会说啊,这是我老婆,这是我儿子。
那么身份高贵一点的人会说,这是我夫人,或者这是我妻子之类的。
但是在古代,这女人的地位很低的,所以在介绍的时候,就会用贱内来进行介绍。
当然了,贱内这个称呼,其实还有一种自谦的意思,跟犬子是一样的道理。
简单点来说就是比较谦虚,用后世的话说,就是我这个儿子没什么本事,没什么出息,但是这种话只有作为父亲可以这样说。
外人不能当真,所以介绍的时候,说自己儿子为犬子,其实就是自谦的一种表达方式。
一般结过婚的女人,男人介绍的话,都是称呼为贱内,这个贱,指的并不是贱人的意思,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搞明白。
简单的介绍,相互行过礼之后,周洋就邀请李典坐下来一起吃肉,李典是真的饿了,客套了一番之后,拿起一块后腿,就直接啃了起来。
武人都有的通病,那就是不懂得什么叫做斯文,所以李典就是这样子的,一开始还好一些,后来吃着吃着,就有点不太顾形象了。
周洋对这个家伙的印象倒是挺好的,他来到这里也好几个月了,说实话,对于文人,他不太感冒。
但是对于武将,他印象反而倒是挺不错的。
不过何小莲跟刘生二人就不这么想了,她们属于老弱妇孺的范畴,所以看到长得比周洋还要高,身材比周洋还要魁梧的李典。
二人的心里是有一点胆怯的,毕竟在他们印象里,长得人高马大的,打架就要比一般人厉害。
周洋虽然挺能打的,这一路上也杀过不少人,打跑过不少强盗,但是跟这个李典相比,无论是身高还是块头都要差上许多。
除此之外,还有兵器。
周洋使用的是屠龙刀,看过倚天屠龙记的人都知道,这屠龙刀也就1米多长,虽然要比其他的刀和剑宽大一些,长一些,但是跟长兵器相比,他就要短的多。
所以真要是打斗的话,在兵器上周洋又占了下风,不过何小莲母子心里是怎么想的,实际情况肯定不是这样子了。
别说他一个人了,就是三国当中,所有的名将加在一起,其实也不够周洋杀的。
至于兵器,你得看怎么用,在马上战斗的话,长兵器确实占据一定的优势,或者开阔的地方,长兵器同样占据着优势,但这是房屋内。
如果二人真的要在这里战斗的话,长兵器的优势就不如周洋的这把屠龙刀了。
所以何小莲母子二人,巴不得这个人赶紧吃,然后吃完了赶紧离开,他们娘俩现在最信任的人只有周洋。
尤其是周洋刚刚介绍的时候,说的是贱内和犬子,虽然这是应付外人的,但是何小莲心里却并不这么想。
女人们,还带着一个孩子,这总想着有一个依靠,那么这个依靠一定要有保护他们的能力。
所以周洋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他们的首选。
“曼城兄,不知你所往何处?”
周洋等李典吃的差不多了,又连忙递了一瓶水过去,然后随口问了一句。
李典接过一瓶矿泉水,上下打量了一下,这个东西他从来没见过,不过当他看到周洋一瓶水喝了一口,他也就有样学样,开始喝了起来。
还别说,这水的味道还不错,再加上吃了那么多烤肉,这瓶水来的是太关键了。
李典一口气将一瓶水给喝光了,然后用衣袖擦了擦嘴巴,这才开始回答周洋的问题:
“博海兄,我其实并没有什么目的, 原本想去北边看看的,不过我听说那边挺乱的,所以,我这又有一些犹豫。”
周洋一听这个家伙没有太大的目的,这时一个想法出现在了他的脑袋里。
“曼成兄,你如果真的没有什么去处的话,我给你推荐一个地方,就去京城。”
“我有一好友,姓曹名操字孟德,此人为人豪爽,虽然现在只是一个校尉,但是我观此人将来必定有大的作为,你如果现在过去投靠,绝对属于雪中送炭的行为。”
“而且此人有大智慧,也有大抱负,你跟着他绝对不会错。”
李典本来就没有去处,现在听周洋这么一说,顿时就来了兴趣,于是乎开始了解曹操这个人。
其实李典没听说过曹操也很正常, 毕竟在前期,曹操他也就是一个校尉,相当于是一个杂牌将军。
在这个没有微信,没有网络的年代,想要让自己名声鹊起,那实在是太难了。
甚至很多地方,像董卓废掉皇帝这件事情,他们都不知道,因为这消息没有几个月都传不过去的。
曹操真正出名的,是刺杀董卓这件事情,虽然没有自杀成功,但这并不影响他出名。
这也是为什么曹操在京城的原因,因为他知道就算回到了老家,凭他的身份跟威望根本就没有什么作为,所以他必须要等待一飞冲天的机会。
反正周洋是这么跟他说的。
“博海兄,那我如何找的到这个曹孟德?或者我如何让他相信我?”
周洋哪里不知道李典的意思,无非就是要自己开个证明,就是介绍信之类的,不过介绍信周洋肯定是不会写的,因为这个年代的字,他看起来都费劲,更别说写了。
“曼城兄,你去了京城之后,只要找到此人,直接报上我的名字即可。”
“我可以100%的保证,曹孟德一定会重用你的,最起码曼成兄不用在外面游荡是真的。”
“就像你之前说的,反正没有好的去处,那么为什么不去看看呢?这里距离京城没有多远,你一个人骑马的话,最多一天多时间也就到了。”
“你现在赶路,估计明天中午之前,应该就可以到达京城了。”
周洋算的这个时间其实是根据他这一路上的时间计算的,他从三天前天亮之前开始出发的,到现在止,相当于走了两天半的路程。
但是他走的路很慢的,毕竟赶着马车,还带着两个人,这一路上还要遇到毛贼劫匪之类的。
那么李典赶路的话就不一样了,他是骑着马的,速度要比赶马车快很多,如果连夜赶路的话,可能都不需要在明天中午就能到达京城。
李典稍微一想,觉得这件事情可行,毕竟眼前这个叫做周洋的,没有必要骗自己。
而且的确没有什么好的去处,去京城转一圈,如果不理想,到时候再离开也来得及。
想到了这里,李典算是下定了决心了。
“博海兄,那我就听你的,去一趟京城。”
“对了,你有什么话需要我带给那个曹孟德的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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